集团公司党组决定:
胡树军同志任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党委书记,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寄递事业部党委书记;
闫峻同志任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党委书记,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寄递事业部党委书记,免去其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;
杨效良同志任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;
张玉恒同志任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党委常委、纪委书记,免去其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职务;
詹蕾同志任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;
丁永红同志任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党委委员,免去其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;
张克巅同志任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;
佘希珊同志任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;
唐俊芳同志任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,免去其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职务;
李海涛同志任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,免去其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专员职务;
刘力同志任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,免去其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职务;
彭宇同志任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;
李小兵同志任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;
侯瑛同志任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。
免去刘斌同志的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党委书记,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寄递事业部党委书记职务;
免去邓学军同志的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党委书记,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寄递事业部党委书记职务;
免去邱淮元同志的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党委常委,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寄递事业部党委副书记职务;
免去孙英剑同志的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职务;
免去荣建国同志的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职务;
免去刘建峰同志的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职务;
免去王树志同志的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职务;
免去董计明同志的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职务;
免去兰利厚同志的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;
免去陈钊同志的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;
免去张晓红同志的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;
免去张晓春同志的中国金年会(金字招牌)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。